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堅定不移打造制造強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21〕1號),根據《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技術創新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21〕11號),我局組織開展2022年深圳市產業基礎再造項目、制造業單項冠軍獎勵項目和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獎勵項目扶持計劃的申報工作。
一、支持的領域
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提升產業基礎能力;鼓勵企業加強技術創新和提升專業化能力,爭創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
二、支持的項目類別
(一)深圳市產業基礎再造項目。項目實施單位實施的符合國家、廣東省和我市產業基礎再造(工業強基)工程重點方向、產品關鍵技術工藝與性能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的工業基礎領域的技術創新成果工程化產業化項目。
(二)制造業單項冠軍獎勵項目。項目實施單位長期聚焦特定細分產品,持續提升專業化研發生產與服務能力,在特定細分產品市場實現領先優勢,獲得國家或深圳市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稱號。
(三)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獎勵項目。項目實施單位已獲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為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三、設定依據
(一)《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堅定不移打造制造強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21〕1號)。
(二)《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技術創新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21〕11號,以下簡稱《操作規程》)。
四、支持的費用范圍
(一)深圳市產業基礎再造項目。項目實施單位為實施深圳市產業基礎再造項目而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研發設計和生產儀器設備工具、研發設計與管理等專用軟件、試驗材料、技術服務(含聯合委托開發設計、知識產權、測試認證)、新建和改造生產場地等費用。
(二)制造業單項冠軍獎勵項目。不設資助費用范圍,按《操作規程》規定的標準予以一次性獎勵。
(三)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獎勵項目。不設資助費用范圍,按《操作規程》規定的標準予以一次性獎勵。
五、支持的項目數量及資助方式
(一)支持的項目數量:無項目數量限制,只要符合《操作規程》資助條件,均可獲得資助。
(二)資助的方式及標準:
1.深圳市產業基礎再造項目。
事后方式。按項目實施單位為實施資助項目實際發生且符合支持費用范圍的總投入的30%,最高1000萬元予以資助。
2.制造業單項冠軍獎勵項目
事后方式。對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分別給予300萬元和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深圳市“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分別給予200萬元和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其中:
同一企業或同一產品獲得國家級和市級兩項稱號的,按國家級稱號獎勵標準予以獎勵;此前已獲得市級稱號獎勵的,按國家級與市級稱號獎勵標準差額予以獎勵。
同一項產品分別獲得“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和“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指項目實施單位基于同一項產品獲得示范企業稱號)稱號的,按最高獎勵標準予以獎勵;此前已獲“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獎勵的,按兩類稱號獎勵標準差額予以獎勵。
3.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獎勵項目
事后方式。對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稱號的,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已獲得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項目資助的,不再享受本獎勵政策。
注:以上3個項目的實際資助金額,將根據財政資金年度預算安排以及符合資助條件的項目數量而定。
六、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本條件和專項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本條件:
(一)項目實施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按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可視同法人單位的企業;
(二)項目實施單位成立運行三年以上,建立了規范的財務會計以及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三)項目實施單位提交的營業收入等生產經營主要指標數據,沒有超出經市統計部門認定的正常誤差范圍;
(四)項目實施單位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五)資助項目實施地在深圳市;
(六)資助項目的實施起止時間符合本申報指南對資助項目實施時限的規定;
(七)資助項目不存在向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項目扶持計劃多頭或重復申報的情形;不存在將已經納入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項目扶持計劃資助的有關項目費用,重復納為本操作規程所列資助項目費用的行為。
符合市政府或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項目,以及企業獲得其他部門獎勵的除外;
(八)資助項目不屬于政府投資建設或購買服務的項目;
(九)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專項條件:
(一)深圳市產業基礎再造項目專項條件
1.資助項目符合國家、廣東省和我市產業基礎再造發展方向,產品性能、技術指標和生產工藝參數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取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2.資助項目應按照我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的有關規定辦理核準或備案手續,且已實施完畢、竣工驗收合格,實際發生的符合本操作規程規定資助費用范圍的總建設費用須達到500萬元以上;
3.項目實施單位擁有資助項目核心技術知識產權;
4.資助項目建設期在申報年度的前三個自然年度內。
(二)制造業單項冠軍獎勵項目專項條件
項目實施單位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薦或遴選,獲得工信部或深圳市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稱號。
(三)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獎勵項目專項條件
1.項目實施單位為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2.項目實施單位已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開展的定期復核評價。
鑒于往年工作經驗,在申報截止日當天有較多企業集中申報,易導致服務器反映變慢甚至崩潰,影響申報進程,因此請企業合理安排申報時間。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5日